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的文件精神,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1.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2. 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3. 问卷类型: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4. 调查方式: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