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批2020年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项目立项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3日 15:43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函〔2020〕248 号)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开展了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我院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的两项试点项目成功通过审批,成为2020年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单位。两项试点项目分别为与朝阳县和开原市建立合作的美育项目。


我院注重传承鲁艺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辽宁、振兴东北为己任,着眼于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强化专业教育与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在专业研究、艺术实践、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践行鲁艺精神、把握时代脉搏,更好的从“小鲁艺”走向“大鲁艺”。我院依托学科和专业优势,先后完成了一大批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在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成为实现东北振兴的新引擎。在志愿服务方面,我院团委主持建立艺术惠民实践基地,使社会实践常态化,与多家中小学建立惠民基地,定期前往开展美术教育、艺术指导等实践,与多家单位、社区结成艺术惠民帮扶对子,定期开展美术公益课堂、美术康复训练等志愿服务活动。








启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是统筹整合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教育扶贫的有力举措,是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学体育美育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的有效方法,是发挥高校在服务地方教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此次项目获批,是辽宁省教育厅对我院服务社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我院将高度重视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精心设计行动方案,以构建“大美育”格局为目标,结合自身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大学科和专业特点,在美学理论和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帮助受援地学校努力实现美育与德育相结合、美育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美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艺术美育育人功能。通过开展教师培训、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使受援地的学生在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同时,以美养德、以美启智,从而树立美的理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提高人生境界和生命质量,逐步形成美育工作整体推进的新局面。